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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Archives: Colm Tóibín

布鲁克林

布鲁克林 Brooklyn [爱尔兰]科尔姆·托宾(Colm Tóibín) 柏栎(译) 9787020079650 一九五零年代初,爱尔兰东南部小镇恩尼斯科西。小镇姑娘艾丽斯与许多同龄人一样,找不到工作,前途茫茫。所 以突然有一天去美国工作的机会降临时,人人心里都知道,她必须去。艾丽丝告别亲人和家乡,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布鲁克林,住进拥挤的集体公寓。这里有房东太太 挑剔的目光,有其他租房的姑娘微妙的妒忌和猜疑,令她愈发感到孤独。 全新的生活节奏令艾丽丝渐渐淡忘背井离乡的痛楚——白天在百货商店当营业 员,晚上到大学夜校进修,周五的傍晚还去教堂聚会、跳舞——她觉得自己获得了某种新的快乐。正当她陷入热恋之中时,家乡来的消息令她必须赶回家;她将面临 的,不是回归过去的生活,而是必须在家乡新的生活与布鲁克林奋斗、扎根的未来之间,做出抉择。 读完托宾(Colm Tóibín)的《大师》后,非常喜欢,于是紧接着直接读他另一本被引进翻译的小说《布鲁克林》。《大师》说的是亨利·詹姆斯晚年从美国到爱尔兰的故事,而《布鲁克林》说的是爱尔兰少女到美国的故事,背井离乡是托宾写作的一大主题。个人觉得,在《布鲁克林里》,还是能很清楚地感觉到托宾一贯的风格,叙事很简单、语言很纯净,在平实中有一种很吸引人的境界。但是相较于《大师》,我还是觉得这本有点略显不足,可能是因为我读书还很初级老是把对一本书的喜好和对这本书里面主人公的喜好挂钩。是的,的确《布鲁克林》里的女主人公是个让人喜欢的人物,她只身一人漂洋过海,还是表现出了无比的坚韧和对生活的向往。但是要是拿这个艾丽丝去和托宾笔下的亨利·詹姆斯比,怎么也是比不过他的呀。好在托宾的书肯定不只是关于主人公一个人的性格观念,而是关系到主人公的遭遇和内心的起伏。总的来说,《布鲁克林》是个忧伤的故事,但是我喜欢这样的不煽情的忧伤。艾丽丝的经历行为有我觉得可惜的地方,但我还是愿意希望能有美好的事情发生在她和她身边的人身上。读着有这种感觉,我觉得这本书就很棒了。 上周末的时候,托宾其实有来上海做小型交流会,主题是“托宾对话苏童”。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在读《大师》,想着一定要去的。但是到了最后关头,又被懒惰之神召唤去了。后来,主办方有在网上放出交流会的录音,于是我就下载下来听了。听到托宾的讲话,突然发觉他和我想像中的好不一样啊。我想像中的,应该是一个很严肃很阴郁的学究型老头,唯有这样他才能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书房里慢慢揣测他笔下的人物最细腻的心思。但是录音里的托宾给我感觉完全不一样,他说话的语气和语速,根本就是一个思路很活又爱开玩笑的活泼型的人物。在交流会上,托宾和苏童谈到作家运用自己的记忆加想象来创造。托宾说,想象还分好几个层次,他更愿意用第二层甚至第三层的想象来付诸笔端。比如说,《布鲁克林》是如此忧伤的一个故事,但是他却不让他里面的主人公整天以泪洗面郁郁寡欢;再比如,《大师》中,亨利·詹姆斯晚年独自生活在欧洲寂寞潦倒,这样的亨利·詹姆斯,托宾觉得反而应该是每天孜孜不倦继续创作的。这些都不是我们第一印象处于那种情景的人物会做的,但是要是再想一想,的确就变成了一个更有深意的情节。我特别喜欢托宾这样的创作方式。 另,这本中译本的封面好丑啊。中译本们就不能直接买原版的封面吗?又美观又省事又有系列连续性。

大师

大师 The Master [爱尔兰]科尔姆·托宾(Colm Tóibín) 柏栎(译) 9787020067114 这是由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Colm Tóibín)写的一本主角是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类传记小说。对于托宾我几乎一无所知,对于亨利·詹姆斯,我只记得以前尝试读David Lodge的《Author, Author》(也是一本主角是亨利·詹姆斯的类传记小说),那本书我读了几十页就读不下去了。但是这本托宾的《大师》,我是饶有兴致地从头看到尾而且还看得回味无穷。下面引用豆瓣的简介(我觉得这个简介归纳得很不好,但是我也懒得重新归纳): 一八九五年,已被后辈作家称为“大师”的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梦想着以一部戏剧征服伦敦。然而,他的第一出戏《盖·多姆维尔》首演既告失败。在失败的阴影下,亨利接受了爱尔兰贵族的邀请,在酒宴歌席中品味他人到中年的困顿,舔舐内心深处的创伤。 《大师》就从这里开始,一直写到一八九九年他的兄长威廉·詹姆斯去拉伊小镇探望他。在这四年里,他的生活相对平静,心底却波澜起伏。他时常怀恋他生命中 重要的过客,她们以不同的方式在他作品和灵魂中留下印痕;他为自己的性取向而困顿不安;他回想自己的家庭、亲人对他人生的影响;他渴求温暖和慰藉,却刻意 与人保持距离;他希望创造传世杰作,却时时遭逢绝望……这是亨利一生至关重要的心理转折点。 在托宾的同情而温婉的笔下,亨利·詹姆斯这位心理写作大师展示了他纤敏易感之心的横剖面,这真是他零落他乡、孤独一生的缩影。 说是说只是四年的故事,其实书中穿插了很大一部分亨利·詹姆斯年轻时后的事情,包括很多他家人的故事、表妹明妮的故事、康斯坦斯的故事等等。在书的最后有译后记,第一句话就是“小说中的亨利·詹姆斯是托宾的亨利,不是生活在十九世纪下半叶、享誉欧美的大文豪詹姆斯,读者必须调动强大的自制力,才能不将两者混淆。”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的亨利·詹姆斯到底是什么样的,反正我就是很喜欢这个托宾笔下的亨利·詹姆斯。托宾写亨利·詹姆斯的笔法,犹如传闻中的亨利·詹姆斯细腻、敏感的笔法一样。书中有好多个片段都超棒的,能够让读者如临其境地感受到亨利·詹姆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和感受。比如有一段写道亨利·詹姆斯去前线,看到受到残酷战争摧残的伤员。 他知道,虽然他很想帮助、安慰那个士兵,他也很想一个人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入夜之时,身边有书籍、纸笔和知识,门始终是关着的,早晨之前不会有人来打扰。这两种欲望之间的鸿沟使他对自我的神秘充满悲哀和敬畏,拥有个体意识是多么神秘,仅仅知道自身的情感,仅仅体验自身的痛苦、恐惧、欢愉、满足。(p.162) 最让我觉得难得和敬佩的,就是书中亨利·詹姆斯的高贵,这种高贵不是随着血缘相传的贵族气息,而是用叶沙的语言总结“极度的骄傲所以极度的谦恭”。现代社会对于个人而言好像根本没有什么禁忌,因为没什么规则。一个人可以想干嘛就干嘛,因为这是他自由的权利。这当然不是什么坏事,自由是本应属于每一个人的。但是拥有这样的自由之后,有的人选择无谓地挥霍,比如某些靠炒作扭曲的价值观而出风头的芙蓉姐姐、马诺之类的;也有像亨利·詹姆斯这样自制的。这种自制不是对自由的辜负,而是对自由最好的敬礼。虽然在这敬礼的过程中,亨利·詹姆斯也不免遭到外界的干扰以致他不得不在负面的情绪中接受自制的结果,但这种干扰反而让我更佩服亨利·詹姆斯。 另外,叶沙还在节目中提到一个我在看书的时候没有想到的问题,她说亨利·詹姆斯不愿“标签化”。我想,不是亨利·詹姆斯愿不愿意“标签化”的问题,而是可能在亨利·詹姆斯眼中根本没有“标签化”这个概念。所以他才可能写成那么多的作品,而每部作品中的人物都是那么不同,同时又都是那么细腻和真实。前一阵看的《刺猬的优雅》里面那个自以为是的小女孩,自认已经看透人世的虚伪和空虚,随便看到一个人(小孩),就决定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走向。我想,亨利·詹姆斯就是最有力的反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