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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ly Archives: August 2016

奇山飘香

奇山飘香 A Good Scent from a Strange Mountain 罗伯特·奥伦·巴特勒 Robert Olen Butler 胡向华(译) 9787532154104 这本短篇小说集都是以普通越南人的视角围绕越战的故事,主人公大多都是移民美国并定居在南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附近的越南人和后代,有两三篇讲的还是留在越南的越战时期的故事。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故事都是以越南人第一人称角度在讲故事,而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地道的美国人,而他也经历过越战。不得不承认,根本想不到这些越南人自述口吻的故事原来是一个美国人写的。这种知道真相的冲突感,反而说明作者厉害的地方。 通过这个很特殊的视角,我理解作者在描述家族离别/移民/反战的主题。对于我来说,有点难以进入的感觉。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这本书的翻译很烂,很多地方可以猜想到原文的意思,然后发觉在译者笔下的中文给人主语错乱的感觉。另一方面,我不知道如何去解读这么一个现象,作者笔下的这些越南人都有一种很明显的局限性,封建迷信也好、眼光狭窄也好、对世界的观察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或许那个时代这样的越南人是很真实的,我无法做出评断,但是我觉得如果这些特点是不着痕迹的话会更好,而不是像我现在是有意识地注意到了这些让我怀疑作者是不是故意为之。 第一篇《投诚》让我看得很晕,有一种身份混乱的感觉。第一人称叙述者好像是在说一个故事,他本身是这个故事的参与者,故事的主角是另一个人,但是充斥着第一人称叙述者自己对于这个环境的体验和评述。特别是在最后靠近高潮的地方,我很难想象一个普通人,在那种情况下,是在不断关注主人公的一举一动的。我的意思是,这种关注的角度,反而像是一个电影导演或者故事采风的人才会做到的。其他的作品里,我比较偏爱发生在越南的故事,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真实度更高一点。但是现在让我回想最喜欢哪一篇我也说不出来,因为真的没什么特别打动我的。

The Sane Society

The Sane Society Erich Fromm 9780415270984 这本书可以说是《逃避自由》的同系列的展开,用的方法也几乎是一样的。如果我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来总结这本书:首先所谓的sane society并不是指生活其中的人们和社会同步就是健全,很可能存在明明人没有疯但是社会疯了的情况,判定社会是不是健全是有客观标准的。其次,作者还是从人类的进化发展来看,人们会崇尚自由、同样也会崇尚权威(也就是逃避自由),其间作者讲了很多关于根性的东西。接下来,把个人的追求应用到社会上,可以说提供人们追求自由的环境的社会是健全的,否则是不健全的(亚健康的?)。这本书的重点放在了分析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资本主义社会带来的一些特性、变化,比如说量化/抽象化、异化、无名的权威等等。而正是针对这些资本主义社会的明显缺点,涌现了一些解决的方案。 听到一个观点、一个结论,如果正好很合自己的想法,就会觉得很有道理。在不去了解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时候,我就会觉得能够把这个结论总结出来的人超级厉害。然后再去看这个结论的推理的时候,就会发现点点滴滴都是支持结论的,就好像我其实只是在有了结论之后再去寻找一些支持这一结论的证据,而完全忽略了那些可能不合理的推理的论据或者一些反面的例子。我觉得这是我自己以前的一个坏习惯,我想要改掉它。 我并不是说不同意弗罗姆的结论,我甚至在感情上非常认同,但是我只是单纯地觉得他的推理过程有瑕疵,并不是很严密。作者用了一整本书的篇幅来建立他的理论,我不可能用一篇文章的篇幅来反驳它所有这些推理的过程,因为那可能也需要一本书的长度。通过这次的阅读,反而是挑起了我对之前五颗星喜欢的《逃避自由》的一些怀疑。我们来评判一个社会是否健全,取决于社会是否可以提供满足人们达成健全的环境。人们可能追求自由、可能追求权威,两者都是因为从生理心理构造上人们需要得到某种满足。但是为什么就说追求自由就比追求权威高级了呢?既然两者都只是为了满足这样或那样的需求。再换一个角度说,我觉得不管是自由还是权威,追求这件事情本身就有一种强大的能动性的感觉。弗罗姆一直在强调进化论、在强调人之所以厉害是因为他能做到其他动物做不到的事情,那么在明白了自由和权威的道理之后,还一心追求权威不是最显人类不同的地方吗?(另外,谁说人类和动物的不同之处,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高级的地方了呢?同样的逻辑,完全可以说某动物和人类的不同之处,就是某动物之所以为某动物的高级的地方了。沙文主义不可取。) 还有书里面讲到社会主义的必要性,是紧接着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健全的地方讲的。这一点我以前从没有想过,我早已被洗脑一直以为社会主义主要是为了反抗资产阶级的压迫,但是其实弗罗姆讲的这个因果关系貌似有更高层次的解决问题的含义。 在和朋友们讨论这本书的时候,被问到这么一个问题:”(如果)生活在不健全的社会(不提供追求自由的环境的社会),作为个人如何追求自由?”我的答案是把自己变得更强大。这是我近期才想到的答案,先记在这里,很好奇几年后的自己会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这本书很前面的地方,有这么一句我无法赞同他的推理逻辑,但是还是觉得很精彩很精辟的结论,摘抄在最后。 Nationalism is our form of incest, is our idolatry, is our insanity. Patriotism is its cult.

夏屋,以后

夏屋,以后 Sommerhaus, später 尤迪特•海尔曼 Judith Hermann 任国强/戴英杰(译) 9787532151691 这本短篇小说集里的故事背景都是临近千禧年时代的德国年轻人的经历,往往都是从爱情出发、再搭配一点艺术气息比如音乐舞蹈绘画、再加上几乎是处于嬉皮颓废风格的主人公。这些故事其实都不复杂,但是却写得让人觉得有点为难,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作者的本意,经常有主语指代不明的情况,我经常要倒过去好几遍重看才能猜的出来究竟是在讲谁。然后就算明白了情节,还是觉得没有抓住这些情节发生之间的因缘逻辑。一开始的时候我有点看不懂,后来一下子好像想通了,我觉得作者都是故意的。 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首先撇开具体的情节不谈,这部作品给我的最大的印象是故事中的女主都很强男主都很渣。但是很奇怪的是,我读完这些强女配渣男的故事之后,却丝毫没有想要看不起或者鄙视这些渣男的想法,因为我发觉这些男主渣完全是因为女主强到控制住了读故事的角度。我的意思是,完全作为第三方的角度,我无法读懂这个故事,我时常不明白女主行事的缘由,因为作者从不明说。但是如果站在女主的角度,女主自然而然会对男主做很多判断,女主判断的时候也从不向男主袒露判断的准则,搞得好像是就应该世人皆知的普世准则一样,然后用这种准则要要求男主。这种不把道理讲清楚的高地态度,太女权了。如果把这套发生在故事里的逻辑跳出一个层面也讲得通,这位作者觉得不需要把故事讲得那么清楚,看不懂的读者自然是自身有缺陷的渣男,我正好中招。 最明显的一篇就是开篇《红珊瑚手镯》。祖母带着红珊瑚手镯向丈夫挑衅寻求重视,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孙女身上。在她们看来,好像把红珊瑚手镯戴起来了,就是在向男方诉说一切了。与此同时,她们拒绝用清晰直白的语言说出真正的感受,并且认为男方不懂得红珊瑚手镯的意义就是男方不理解自己需要的表现,于是谴责男方不接受自己发出的讯息。就好像有人突然抽你一个耳光,而你在发蒙为什么,然后那个人说因为你不知道为什么所以你该被抽这个耳光。

火花 (Netflix)

超五星!特别特别喜欢的东西,我反而推荐不来,就怕我推荐的不好辱没了它。这部剧的男主说:“有时候不是会太过情绪化而无法表达心里的话吗?所以我想了一下,就故意先宣告说我要说相反的事,再尽全力说出违心之论,或许更能明确地向对方表达自己想说的事。”我也试着来一下。这部日剧各种各样的烂:画面、镜头、配乐、故事情节、节奏、演员选角、演技一无是处!不管是男性角色还是女性角色都超级不可爱,全是渣男作女!里面的情感特别假,也没有任何层次,想要传达的东西根本无法引起观众的共鸣,不懂它在说些什么!这是我看过最烂的日剧,真的可以去死了。 果然很难,又真实又好笑的漫才风格,我果然还是做不来。故事说起来很简单,讲的是男主德永和好基友到东京打拼,想要在漫才界闯出一片天,期间男主结识了前辈神谷。其实有很多个主题,它讨论了艺术的形式和独立性、梦想、师徒关系、朋友关系等等一系列的人的情感。有好几集特别喜欢,有很多超级精彩的桥段,我都下了不舍得删,又不能再看(一看就哭)。简单地记录几个比较戳中我的片段。 参加甄选失利,被告知需要用更贴近大众的梗,德永觉得难以接受。漫步在回家的路上,路过一位卖唱小哥在街边吉他弹唱一首关于追逐梦想的歌,德永驻步聆听,然后在临近歌曲结尾的时候掏出千元钞票放在琴盒里头也不回地走了。晚些时候,德永正在家里琢磨段子,有人敲门,就是那个卖唱小哥,他来归还那张千元钞票。原来这个卖唱小哥是德永的邻居,这千元钞票的事情也是之前说好拜托德永做的托。(对梦想执着的人可以互相理解,互相给予能量。之后发现原来是托这件事情,并不能改变两人关于梦想互相理解的事实,反而撇掉了鸡汤展现了真实性。) 德永的漫才搭档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山下,他们小时候就超级喜欢漫才并且一起练习。来东京后的某一天,练习的那天正好是他们小时候的漫才偶像去世,山下却一点也没有意识,而且还一个人去参加了另一个和漫才无关的活动的试镜,德永觉得很生气。回到家正好碰到那个卖唱小哥,卖唱小哥提着大包小包,原来父亲病危他要彻底回老家了。德永送他到车站,请他最后再唱一首,小哥唱了《空に星が綺麗》。德永最后一次把千元钞票放进小哥琴盒,转头奔去看师父神谷的表演。表演结束,德永独自走在东京街头,隐约听到远处嘣嘣的响声,循着声音找去,原来在放烟火。德永激动地奋力朝烟火跑去。(感觉搭档好像失去了一点初心,又发觉同命相连的卖唱小哥不得已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于是急于想从师父那边获取一些能量。最后烟火的出现,正如第一次和师父相遇的那个场合,正是德永当下最需要的。) 为了迎合观众的口味,德永和搭档改变了出场的动作和服装,德永觉得有点羞愧。和师父碰面的时候,没想到师父竟然像自己一样染了一头银发。去师父的女人家吃火锅,电视里放着德永的表演,师父的女人看得哈哈大笑,师父却一点也没有笑。德永渐渐忍不住终于对师父爆发了。(德永自己已经对自己很羞愧很失望了,没想到师父竟然也违背了自己一直以来的不模仿的信念。) 最后两集实在是太催泪了。还有一些天桥的场景我也觉得印象太深了,比如德永和美发知己的离别,还有德永跑上天桥目送搭档的出租车,天桥和告别和奔跑不能结合得更完美。最近看的两部同样是让我流泪的作品,如何来直面生活中的苦难,很显然《没什么大不了》提供的答案要逊色很多。《火花》的结尾也并没有清晰地给出一个答案,而是指了一个方向。为了巨乳大叔的梗隆了胸的神谷在温泉酒店想到一个梗激动地裸体跳跃,德永正在为神谷写第十年的传记:“神谷的头上挂着一轮自若泰然的满月,这幅美景宛如平凡的奇迹。神谷就在这里,他存在于这里,他的心脏跳动着,他正在呼吸着,他就在这里。神谷几乎令人厌烦般的全心全力地活着。这要他还活着,就不会有坏结局。我们仍然在故事的中途。”

短打莎士比亚

短打莎士比亚 The Complete Works of William Shakespeare 2016.8.19 上海话剧艺术中心 中文名字叫《短打莎士比亚》,英文名字叫《The Complete Works of William Shakespeare》,其实就是两个加在一起的意思,三位演员在短短的一个半小时里面把莎士比亚的剧全部演一遍/讲一遍。重点是这是一部搞笑的话剧。简单的一些观后: 对观众而言,认真的外国舞台腔就是搞笑,看着装模作样的表演再加速就蛮好笑的。 东北味太浓,有点台词没听懂什么意思,肋叉子这个词我第一次听说。因为口音,多少有了一点二人转的感觉。 好多笑点是希望观众的互动带来的,但是观众没有足够热身,三位演员一味地顺从观众,更感觉好像是在按照剧本表演,而不是真正的互动。 改编非常的中国化,各种中国元素比如《舌尖上的中国》、《百家讲坛》什么的都用上了,但是正如口音,改编的元素也都偏北方,我作为上海观众没有觉得好笑。 在《哈姆雷特》经典台词独白那一段,特别穿插打公司其他作品广告,感觉很不好。 我喜欢那个”溢出”的梗,这个梗铺垫得很早,可以用一个晚上,好笑的地方就在于重复。 昨晚看得眼花缭乱,现在回想起来却很凌乱,舞台的节奏和各个剧目间的穿插有点乱。

没什么大不了

没什么大不了 No Great Mischief 阿利斯泰尔·麦克洛德 Alistair MacLeod 文嘉(译) 9787540470661 读MacLeod的书其实是一个很挣扎的过程,一边觉得他写得很好很想看、一边觉得他笔下的日子太苦不忍看、一边觉得不舍得看完、一边又在不断地反复内心对这本书的评价。这本书是用第一人称在讲一个家族的故事,依然是一个扎根于布雷顿角的家族,故事穿插于各个时间段、家族中各个辈份的故事。 先说我喜欢的地方。从写作技巧上来看,作者非常擅长用一个个短小的片段来编织一个宏大的家族故事。他能做到用家族中的一些非常经典的情节贯穿始终,而这些短小的片段其实并不是很直接地按照时间、地点的顺序讲述,作者一会说说这个一会说说那个,但是他特别会用一两个看似无关紧要但却有通感的小东西来链接,这种链接一点也不着痕迹,所以阅读的时候乱中又很顺。我印象比较深的有从主人公小时候他哥哥用马拔牙讲到主人公长大后当牙医的场景,还有老一辈拎啤酒的手讲到牙医带的手套再到矿工手套。 我还喜欢这个平凡普通又几乎有传奇色彩的家族。从最开始的举家迁移、到在布雷顿角安定下来、再到父母一辈的悲剧、再到天各一方的兄弟姐妹、再到顶替表弟短暂而影响深远的矿工生活、再到回访祖父母一辈的人生终结。一路下来,有的东西是一直在延续的。与其说是一种家族的血脉之情,也可以说是一种乡愁,或者甚至类似于一种宗教的起源。不管走到哪里有些东西永远不会变:比如盖尔语、红发、忠诚的狗、亲近的马、一首首家乡的歌。里面有一段讲家族里主人公的爸爸年轻的时候有一次拿了酒想在陌生的巷子边喝酒,住家跑来大喊想把他赶走,爸爸说了句”pog mo thon”(kiss my ass)以为对方不懂盖尔语,没想到对方直接说”哦,是自己人,进来吃顿晚餐吧”就非常热情地把爸爸邀请到屋内好好款待了一番。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各种素不相识的人之间,因为这些人的频率是相通的,所以他们可以瞬间达成完美的伙伴关系。 故事的开始和结束的场景是同一个,从时间顺序来说是离现在最近的一切都已风淡云轻,主人公去看望自己的哥哥。好像就是这场对哥哥的拜访印发的这所有的往事回忆似的,对读者的情绪起伏照顾的很好。我觉得最催泪的两个点,一个是父母的悲剧发生在比较前面大家都比较容易一下子就被抓住,一个是祖父母辈的离开在很后面,因为只有在读者累积了之前那么多的信息之后才会对祖父母的每一句简单的话有很深的感触。 我想试着破一下这本书的题。”没什么大不了”,源于一位英国少将在描述手下的士兵时说”就算他们倒下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书中的这个家族的生活,某种程度上来说,和大自然息息相关。在书里面提到这句话的时候,是主人公和妹妹计划去Banff,说是可以看到各种瞬息万变的美景,然后又回想起小时候眺望海岛也是捉摸不透的天气。我对这个标题的理解是:不管大自然或者时代社会的背景如何变化,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好像是在不断地适应/突破/活出自己的人生,但其实这些人的选择与其说是自主的,倒更像是一种浑浑噩噩被无形的力量推动的感觉。但是即使这样,也并没什么大不了的。你以为你过的很穷苦、你以为你开始了崭新的人生、你以为你是自己的主人、你以为你在向生活妥协、你以为你在僵尸般地活着,这些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你那么渺小,这些都一样。那么如果什么都是没什么大不了的话,我们有何以聊生呢? 如果整本书就这么收官,我会毫不犹豫地打上五颗星,这本书很厉害地点出了这个真相,提出了这个问题,留给读者自己去寻找答案。我觉得这本书的败笔就是它也提供了一个答案,只要有一个答案被提出,那么它就变成了一个死答案。虽然作者给答案的时候很有说服力,先是在奶奶已经失忆临死的时候伴着催泪弹讲了一遍(我那时候已经忍了,但心里很担心后面会延续),没想到后面的地方还非常当真的把同一句话拿出来当整本书的结尾。答案太鸡汤我都不想重复它,就反白留作以后万一我痴呆忘记情节用。奶奶说:”当我们被爱着的时候,我就会变得更好。”

西方哲学史:尼采

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西方哲学史 Bertrand Russell 罗素 9780415325059 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是大名鼎鼎的19世纪的德国哲学家,他的生平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尼采毕生追求的是一种贵族的高贵品质,他相信多数者应当只是极少数人完成优越性的手段,而普通人都只是一些”粗制滥造的”。在他的《Beyond Good and Evil》一书中,他试图改变读者关于善与恶的看法,他批判传统的善恶观,觉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卑鄙的伪善。在他的伦理思想中,他信仰斯巴达式的纪律,为了重大目标既有给人痛苦的能力也有忍受痛苦的度量;他赞赏意志的力量甚于一切;他觉得同情心是一种必须抵制的弱点。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尼采并非是一个国家主义者,在尼采心中他希望有一个国际性统治种族,而且他是一个热烈的个人主义者、信仰英雄。还有两点尼采比较突出的地方是:对妇女的轻蔑和对基督教的无情批判。尼采把宗教等同于奴隶道德,他觉得应该用超人(高贵的人)来替代宗教。 在很刻薄的总结之后,罗素跳出来进一步攻击尼采。罗素觉得,尼采把宗教贬得一文不值,而他自己也没有想到其实尼采自己赋予他的超人的那种权力欲本身也是恐惧的结果。真正的圣贤有两种,一种是天生的,还有一种是出于恐惧的,而尼采只能够想到这第二种圣贤。最后罗素臆想了一段如来佛和尼采的对话/辩论,并表示自己站在如来佛这一边,却坦诚自己不知道怎样证明如来佛的这些观点。 读完《西方哲学史》尼采这一章我简直惊呆了,罗素笔下的尼采和我印象中的尼采是同一个人吗?!虽然我已经差不多习惯了罗素的明显的区别对待,但是这一章的偏颇程度简直破表,不得不让我生出一些对其他章节的不信任出来。特别是罗素嘲讽尼采嘲讽粗制滥造的人那一段,让我不禁想要嘲讽罗素嘲讽尼采嘲讽粗制滥造的人。后来由于我一直在纠结罗素的武断,于是被小伙伴痛斥为粗制滥造的人。好歹这个嘲讽等级形成了一个封闭循环的圈,粗制滥造的人嘲讽罗素嘲讽尼采嘲讽粗制滥造的人,嘲讽粗制滥造的人的人是会被罗素嘲讽的,哈哈哈。 之后,我看了《Human, All Too Human》的尼采的那一集。罗素的总结太负面,BBC的传记片把尼采抬得太高,两者正好中和一下。我大概记录几点纪录片里看到的观感,我感觉纪录片里讲到的尼采的一些哲学观点看上去还比较靠谱。 首先是尼采对于宗教的极度批判。其中暗示尼采小时候当牧师的父亲的死对他日后对宗教的态度的影响,我觉得有点太扯了,5岁时的事情什么都可以正过来反过来拉关系太站不住脚。其实我感觉尼采对宗教的态度,说上帝已死(God is dead),还是很燃的。只不过对于从小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或者是比尼采晚出生100年的现代人而言,这样的宣言或许看起来已经没有那么标新立异了。里面提到一句尼采的话我还是很喜欢:”If you want to achieve peace of mind and happiness, have faith; if you want to be deciper of truth, then search.” 然后再说到尼采提出超人(Übermensch / overman)的概念以及那本《Beyond Good and Evil》,也是紧随着尼采对宗教的彻底批判而来的。既然已经没有上帝可以引导人类了,我们已经把上帝给杀了,那么我们只能依靠超人。尼采自我认定为第一个醒悟这一点的人,同时把成为超人这一重任也放在自己的肩膀上。这里纪录片也特别提到,在尼采死后,他的妹妹多处修改了他的作品来迎合希特勒的政治哲学,其实这些并非尼采的本意。 最后讲到尼采的死,尼采的疯,有一段解读我也觉得特别好,正好和最近在读的弗洛姆的《健全的社会》搭一点点界。《健全的社会》一开始的时候,把社会的健全与否和自杀率/酗酒率挂上了钩,我实在无法苟同。如果简单地把自杀率认为是个人与社会的极度不协调,那究竟是健全的社会自杀率高还是不健全的社会自杀率高呢?再健全的社会,也会有非常聪慧或者非常敏锐的人发觉世界的不合理性(这个不合理性是内构的),所以这些人要么疯了要么自杀了。纪录片里评论尼采的那段是这么说的:”If you cannot live […]

艺术

艺术 « Art » 2016.8.6 1933微剧场 三位好朋友,其中一位花巨资买了一副全白的油画,由此引发了一场友谊危机。Serge是生活优越买油画的大款,但是这幅全白油画其实上面什么也没有,这让Marc很难以理解,并且很直率地向Serge指出了这一点;Yvan是两位共同的好友,生活挣扎在工作与婚姻中,却是Serge与Marc矛盾中的调解器;但是这次对于艺术的小矛盾渐渐升级,不仅成了Serge与Marc之间难以逾越的鸿沟,也把对Yvan的生活状态的批判也挑了起来。最后,这个矛盾发展到看上去无法挽回的地步,但是却被自然而然地化解开了。 这场争吵和矛盾好像很激烈,事情到后面也越来越荒唐和暴力,但是在其中我却看到了很多美好的东西,很老套的美好。我觉得这部戏肯定不是来探讨艺术是什么、怎么来鉴赏艺术的,说到底它在谈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和交流。我看到的最美好的东西就是他们对友谊的看中,当然他们看中的方法很不一样,这也是为什么会引发他们之间的争吵。Marc对朋友有很高的要求,同时希望最直白最亲密的方式对待朋友同时用最轻蔑的方式对待世界;Serge对朋友也有很高的要求,但是他知道做朋友的分寸,同时也希望对方尊重朋友的感受;Yvan看上去是一个和稀泥的人物,但其实他是三人中最看中友谊的人,愿意失去尊严无下限地维护这段友谊。这样三个人的设定,从硬件上来看完全不相匹配,感觉就是做不成朋友的,道不同不相为谋。但是友谊这个东西神奇的地方就在于,它可以超越这些不匹配的阻碍。 继续说友谊这个话题。一开始我觉得很喜欢的是,特别是在Marc这个耿直boy身上很明显的,那种老套的友谊,就是非常严格高标准的对朋友的要求。乍听之下,好像又一种因为喜欢你才会希望你更好的变态感觉,但冥冥中我觉得着这是一种很高尚的要求,因为其实在对朋友的高要求的基调背后是对自己的高要求,否则自己怎么可以配得上做对方的朋友呢。我能想到塞尚和左拉的友谊破裂,还有很多在古典文学里几乎是因为骄傲而破裂的友谊的例子。但是看完这部话剧的时候,我发现我自己的想法略有变化。并不是说对朋友高要求变成了不好的事情,而是Yvan的努力和最终Serge的让步真的打动到了我,其实到最后的最后Marc也做出了全白油画有画面的总结让步。我记得演出的时候最后有一段独白,我后来在剧本里都没有找到,大概意思是说一个人厉害的标志不是破除四面八方的困难去创造去追求什么,而是默默承受最平淡最无趣的生活(有出入)。说实话我也无法拿捏这句话到底是真理还是谬误,还是卢瑟自我安慰的洗脑鸡汤,但后者的确在某种程度上比前者更值得我们去重视。 这部剧是由法国女作家Yasmina Reza创作的,当年法国到英国到美国大奖一个一个拿下来。我以前还看过另外一部也是她写的话剧《杀戮之神》,难看到我都没有写观后。其实《杀戮之神》讲的是和《艺术》有一点点类似的故事,只不过主人公从三位好基友变成了两对小夫妻,故事也是从一件很小的小事引发出越来越大的争吵和相互攻击。但是质的区别是,我在《杀戮之神》的争吵里面只看到揭露的是人类很丑陋很愚蠢很糟糕的一面,而在《艺术》里我看到更多之前我说到的美好的东西。 第一次在1933看话剧,屠宰场改造的文化中心,很小的一个剧场,观众座位离舞台超近的。三位演员都演的不错,除了几个小螺丝,整体来说还是非常成功地塑造了这三位截然不同的主角形象的。演那个Serge的演员(左),我觉得太像绫野刚了,想象一下不瞪眼睛的时候。 网上竟然还能找到完整的法文版的话剧视频(后附),简单看了几个片段发觉法语的语音更有节奏感更有贴近真实日常生活的感觉,笑点好像更多更自然点,非常符合法国话痨的气质,推荐!

湮灭

湮灭 Annihilation 杰夫·范德米尔 Jeff VanderMeer 胡绍晏(译) 9787545516166 这是《遗落的南国》三部曲的第一本,讲的是主人公所在的第12批探险队到一个叫做X区域的神秘地带。第12批探险队一行四人,由心理学家带头,讲述故事的是生物学家的笔记。在这个X区域,她们发现了一个之前地图上没有的地下塔(隧道),而里面有一种微生物构成的种种奇怪深奥的语句。生物学家不小心碰到那个微生物,开始对心理学家的暗示催眠免疫。心理学家催眠人类学家去接触那个写下语句的生物,人类学家因此而亡,然后心理学家躲在远处的灯塔寻找更多线索。生物学家在灯塔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心理学家,心理学家却惊讶于生物学家被自己杀死死而复生,苟延残喘地说出一些更奇怪的信息够挂了。生物学家还在灯塔里发现了更多的线索,却让人依然摸不着头脑,另外她还发现了身为第11批探险队成员之一的自己的丈夫的笔记。生物学家回到大本营途中,生物学家发现自己生理发生一些改变,还看到更多奇怪的现象。回到大本营,最后一位成员说她看到人类学家复活什么的,又想来射杀生物学家反被爆头。生物学家鼓起勇气到地下塔去直面那个生物,却依然无法认别它,却在它里看到一丝灯塔管理员的样子。最终生物学家决定依循丈夫笔记里的途径,去海上去远方寻找丈夫。 说到这里,我必须把湮灭这个梗记下来,因为我本来也不大明白这个词的意思,也不知道在这本书里到底指什么,但是到快一半的时候突然之间提到了这个词,看得我毛骨悚然。(防剧透反白)作为队长的心理学家时常会给队员催眠,主要是给队员种种心理暗示来安抚大家的情绪,这些催眠都是有关键词来引发的。临死的心理学家一看到生物学家就狂叫”湮灭”这个词,这个词触发的催眠指示是听到的人立马自杀。 这是一本很典型的科幻探险加神秘恐怖色彩的小说,它的厉害之处在于一种对未知的恐怖。从头到尾,读者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发生的事情是因为什么,甚至连发生的事情是什么都不清楚。就算读到了故事的结尾,真相依然没有浮出水面。不知道的东西到底有多吓人,其实平静下来想一想并没有什么,人吓人才是最吓人。这本小说出彩的地方就是对于人物的安排与刻画,相信这也是当年这本书在星云奖上赢过刘慈欣的原因之一。一方面,主人公有一个完整并且合理的背景,另一方面,作为读者我会发现在处理种种危机的时候,主人公的行为有和我本能上的想法途径有所差异,这才真正说明这个主人公是有性格有个体性的。并不是所有人的逻辑都是一样的,而且有时人们都不用逻辑,这才是世界原来的样子。 从某种程度上,这本书有点像近期热播的《Stanger Things》第一季,都是对一种未知的恐怖的探索。但是我嫌弃《Stanger Things》的大boss太没有想象力,还不如这本书里面没有把大boss的真正面露揭露出来的好,而且我有一种很强的预感《遗落的南国》说到底还是在讲人的恐怖,没什么来自外星或者异世界的怪物。 然后我大概看了一下《遗落的南国》三部曲另外两部的介绍,非常期待。因为另外两部并不是说真的三体那样按照时间顺序继续把故事讲下去,而是用完全不同的视角和文体来从另一个角度审视这个X区域。我相信这样的设计将会更加精彩。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 The Lost Salt Gift of Blood 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 Alistair MacLeod 陈以侃(译) 9787532156825   读完这本书之后要下笔做个总结,我都会觉得有点迟疑,因为太苦了!这位作者的这本短篇小说集里面每一篇都是雷同的一个背景,讲的都是在加拿大布雷顿角那儿发生的种种,要么是挖煤要么是捕鱼但是生活都是穷苦闭塞到某种境界的,家里生很多很多的孩子、父亲的命运要么是死在矿底要么是葬身大海。不仅在阅读过程中看到主人公们的命运会觉得苦到不行,小说还在无形中营造了一种氛围,一旦接触到某一个故事里的某个很苦的情节,你就会立马回想到另一个已经读过的故事中的内容不同但苦逼点略相通的地方,于是被这种多层次的苦氛围所围绕。而就算是读完了整本书,我感觉自己都需要花一定的功夫,比如说看一些搞笑的综艺节目,才能走出这种氛围。而现在要写读后总结,等于是要把自己重新置身于其中,再次体会那种氛围,但是我希望能够通过总结让自己把这种氛围和情绪暂告一段落。 还是先说它的苦。阅读的过程中,我都没法想象这是现当代加拿大的样子,我脑子里脑补的其实是托宾笔下的上个时代的爱尔兰(潮湿、寒冷、萧条、人稀物少)。甚至描写的笔触,这位作家和托宾还有一定的相似之处,那就是在描写人物的时候相当的冷静,人物的情绪表达不是哭天喊地的;但是与之相反,麦克劳德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浓妆艳抹,他花了很大的功夫非常细致地描写景物,有很强的色彩感。如此艳丽的景物色彩,和主人公们困苦的单色调的生活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这本里面一共七篇短篇,虽然每一篇都是各自独立的故事,但是要是说几篇之间有连续性或者共有同一个家庭我觉得也完全可行。我觉得麦克劳德最厉害的地方是,在这些看似雷同背景也几乎一样的小说里,他写出来的故事和故事之间是有层次有递进关系的。在我读第一篇的时候,我会把故事中的苦很简单自然地归咎给A原因;然后读第二篇的时候,A原因不存在了,但是依然很苦,于是我会归咎给B原因;读第三篇的时候,A原因和B原因都不存在,但是偏偏还更苦了。就是这种层层的对苦的源头的追问和排除,整本书就很有层次,也是对读者的一种挑战。日常生活中其实也是这样,我总习惯找冤大头,说要是没有XX原因,这件事就不会出问题了。而我这么做的潜意识是XX原因是无法排除的,所以这件事情出问题就不是我也不是任何别的什么因素的问题了,但是老实说这是很自欺欺人的处理方式。麦克劳德敢于一次又一次地帮助我打破轻松随手拿来当借口的原因,从而寻找更深层次更贴近内核的真相,我很佩服。 回到小说的具体情节。 第一篇《秋》讲的是主人公一家不得不把超级通人性的一匹马卖掉,一开始就看得特别难受,我当时就想这种离别之苦觉得苦是因为我心太软了,动物和人的感情我真心看得那么重的话怎么还那么喜欢吃肉。于是第二篇《黑暗茫茫》马上抽我耳光了,这次也是一个离别的故事,但是离别的是刚满十八岁的主人公。刚成年的我想要立刻离开这种没有任何生气的小镇、生活已被穷苦常规套牢的父母家庭,却发现自己是在蒙蔽自己。这时我把苦痛归纳为这个主人公没有真正离开的力量,人生被这个地方给套牢了封锁了。然后那篇《回乡》又从一个成功离开布雷顿角到大都市安家立业的人回到家乡的角度抽我,到大城市过上体面风光的日子就值得骄傲了嘛?所谓人生走上成功的巅峰的道路,代价是背离了家乡的种种,这真的值得吗?读到这里,我已经开始错乱了,我只知道我所找的那些理由已经被揭穿,但是核心究竟是什么或许是更让人丧气的。 同名的那篇《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这个翻译的水平也太高了吧,谁能想到它的原文是每个单词都认识摆在一起没读过小说根本不懂的《The Lost Salt Gift of Blood》呢。这篇讲的是来自大都市的主人公忽然发现自己年轻时候访问过的布雷顿角的小镇时留下的孽债成了孤儿正被他的外公外婆抚养,在看到他们生活的情况后,最后决定独自离开。叶沙专门做过一期节目推荐这篇,有一个特别的理由是这本短篇小说集里面虽然每一篇都很苦几乎苦到读不下去,但是这一篇能够看到一些温暖的东西,能够多少给人一些力量走出苦的氛围。我在这本小说集里面可以看到类似的温暖的东西的,还有另外一篇叫做《灰白的金色馈赠》。不知道是不是标题里都带有”馈赠”这个词,我可以看到主人公得到了一个温暖的礼物。但是这样的礼物来自于这样的人物,这样的人物和其他几篇小说里的一模一样。我的意思是,叶沙觉得只要有人物的温暖的闪光点就可以多少让我们走出来一点,但是同样的人物也存在在那些我们无法走出来的地方,所以我并不觉得作者的意图是想要让读者借助闪光点的力量走出来。而恰恰相反,我觉得这本书里面最美的人物就在我觉得最苦的那个故事里,《船》里主人公回忆自己已经逝去的父亲,这是我全书最喜欢的一篇。 直到这里,我还没有真正找到苦的来源。这些故事的共性是他们生存成长的那个布雷顿角小镇,但是这个小镇真的那么特殊吗?在不同的生活、不同的命运的选择之下,我们就可以如此顺利地摆脱吗?最后一篇《去乱岑角的路》貌似给出了答案,它讲的是临死的年轻的主人公以及他的家族都去拜访仍然独自生活在海角的老祖母,他想到那些重新选择了人生道路的亲戚:”他们都没有死于工作,也不是直接因为工作而死,但和他们的先人相比,他们的死亡似乎更诡异,更有希腊神话和戏剧中的反讽意味。或许,因富足而死与因劳作而死并没有什么两样,或许对我来说,正因为两者都不是我所能选择的,所以先后听到两种死法时更让我心生无限恐惧。”